上海博颐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于 2010年。 公司核心人员均来自国内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公司,多次历经市场牛、熊考验,资产管理经验丰富,投资业绩优秀。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专业投资行业声誉卓著的小型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出深国投.博颐系列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深国投 · 博颐系列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严格遵循基本分析,资产定价,股东价值三大理论,通过科学、系统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追求组合资产的持续、稳定增长。 本信托产品具有“专业投资、共赢机制、风险共担、公开透明”四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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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2、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确认”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确认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