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记者王琳)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工作,持续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办法》将于2026年2月23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所称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省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银行存款。社保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是指在确保基金安全和当期待遇支付的前提下,将社保基金资金存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利息收入的行为。在利率协商方面,《办法》指出,根据资金性质,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省医保局与银行协商,在执行相关优惠利率政策的基础上,可通过活期存